整改工作是巡察工作的“后半篇文章”,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抓手。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牢牢把握巡察整改工作要求,通过扛牢责任、聚焦重点、健全机制,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。
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部署会,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工作要求,明确整改工作目标,推动集团各部门牢固树立“整改不力是失职、不抓整改是渎职”的责任意识。集团纪委立足“监督的再监督”职能,细化问题清单、任务清单、责任清单,确保责任层层传导、落实到位。
就巡察反馈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不完善、管理制度不完善、流程不规范等问题,集团修订完善了《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《采购管理办法》等制度文件,明确采购项目的风险控制内部审查机制,同时修订完善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》及集团各项工作管理制度,构建覆盖事前预防、事中管控、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监督体系。
该集团纪委聚焦已完成的整改任务,重点检查整改成效是否稳固、是否存在反弹回潮;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,跟踪问效进展情况,督促细化阶段性措施;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新问题、新线索,建立快速处置机制,坚决防止“文字整改”“边改边犯”。创新监督模式,推动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、财务监督、业务监督贯通协同,构建“多位一体”监督格局,实现信息互通、成果互享,提升监督治理的系统性与精准性。建立“回头看”常态化机制,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述职述廉、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,对整改责任不落实、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,持续释放“整改不是一整了之”的强烈信号,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。